一、总领刑部全部政务
作为刑部最高长官,统筹整个刑部大小事务,统领左右侍郎、各司郎中、主事等所有下属官员,考核下属官吏功过、分派办案事务。
二、全国刑案审理与复核(核心职责)
1.地方大案汇总审理
各省上报的命案、抢劫、谋反、杀人等重刑案件,统一由刑部牵头阅卷、审讯、拟定刑罚。
2.京城刑案初审
京师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,直接由刑部受理审问。
3.秋审、朝审主持
每年全国死刑复核大典(秋审)、京城死囚复核(朝审),由刑部尚书总负责,整理案卷、拟定处理意见,上报皇帝最终裁决。
4.平反冤狱
巡查、核查各地错判、积压案件,受理百姓申诉,纠正冤假错案。
三、律法修订与制度管理
1.参与国家刑法、律令的修订、增补、注释工作,完善全国司法规则。
2.统一规范各地断案标准,约束地方官员随意量刑。
四、监狱、囚犯管理
1.监管全国监狱体系,核查囚犯关押、衣食、医疗待遇,防止狱卒虐待犯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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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管理囚徒发配、流放、服刑相关全部事务。
五、三法司协同办案
遇谋反、谋逆、特大杀人案,与都察院、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会审:
1.刑部尚书负责案件审讯、取证、初步判罚;
2.配合都察院监察办案流程是否徇私;
3.配合大理寺复核罪名与量刑是否公允。
六、司法监察与纠察
1.监督全国各级地方司法官员(按察使、知府、知县)办案,弹劾贪赃枉法、徇私舞弊的地方官吏。
2.约束捕快、差役滥用刑罚、敲诈百姓。
七、其他附属职责
1.管理全国缉捕、抓捕人犯相关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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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负责赃款、作案物证的登记、收缴、处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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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向皇帝定期汇报全国治安、犯罪情况,提出治安治理建议。


皇帝是谁呢?哈哈 (

